第四章 撒克逊【1】

战锤撒克逊的名声最巅峰时刻,当然不可能是现在当校长的时候。曾经引导过北方斯拉夫人独立的他,可以说在十几年前的岁月里,风光的让人嫉妒。十万大军随意指示,那种挥斥方遒的快意,又有几个人可以体验?从大陆公历建立以来,他算是传奇人物的一个佼佼者。

不同于刚.科尔的那种绿林风气,也没有拉夫特三世的那种志大才疏,他的那种特色,几乎是所有军人的楷模,谨慎、果断、勇猛,并且富有创造性,战场智商在当时来说,几乎是举世无双,之所以在北方斯拉夫人建国之后就离开了那里,并非是因为他想要急流勇退,而是他觉得一味的征战,并不能够真的解决问题。尽管至今他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个老家伙确实引得了大多数人的爱戴。

即便是死敌斯拉夫帝国,也不会对他怎么样,尊敬这种事情,时而发生在互为对手中间。那种惺惺相惜,想必绝大多数人是一生也不会遇到。

如今已经六十五岁的撒克逊,在朴茨茅斯的教学生涯,或许才是他的最后归宿。

塔楼中,远远望着城门的老头子硬朗地摸了一下胡子,花白的短胡子看上去让人精神了许多。整个人的精神气也重了不少,总有一种高贵之处,分为的特别。

传统的北方民族服装喜欢将抹香鲸绣在了衣襟上,这个老家伙喝了一口清茶,牛饮鲸吞一般胡乱灌了一气,随后舒服的打了一个嗝,爽朗地大声笑道:“弗莱明!弗莱明!狗娘养的,你个混蛋又跑到哪里去了?!”

那咆哮声几乎都要把屋顶给掀翻,楼下的教师办公室内,诸多老师都抬了一抬头,盯着天花板,然后互相对视一眼,莞尔一笑,摇了摇头,显得极为快乐。想来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之后,也让他们习以为常了。

接着盘旋而上的楼道里传来了叮叮当当的声音,接着是某个人摔了一跤的哎哟声,更是增添了几分揶揄。那种欢快的气氛,使得整个塔楼也没有了那种浓重的灰色调。撒克逊拍着桌子,像一头狮子一样在那里咆哮,花白的胡子浓密地遮挡了他的下巴,嘴唇很厚实,大多数这种相貌放在女人身上,那就是极为刻薄之人,而放在男人身上,那又是老老实实的代名词。

从过去的历史来看,像撒克逊这种长相特异的家伙,总是能够引来不少传奇色彩,于是这种容貌也就成为了英雄人物的专有相貌。仿佛但凡英雄人物,大多数都是阔嘴大圆脸使似的。

弗莱明是撒克逊的忠实仆人,为他服务了很多年,是个个子不高的中年人,懂得很多北方话,几乎整个北方的方言就没有难得到他的,而且写了一手好字,还充当着撒克逊的私人书记官。这些年撒克逊的自传,有一多半是这个中年大叔罗列出来的。

楼道里又是一阵乒乒乓乓,教师们耸耸肩,说道:“弗莱明可真够呛的!”

“好吧,不论是谁,被校长这么指使,都会累的像狗一样。”

“这个比喻真不错。”

“嘿,我说,声音小一点儿,可别被校长听到了。”

众人掩着嘴偷笑,仿佛是做了什么阴险的错事一般,都是极为猥琐。

“听说今天有个大人物要来学院?”有人终于打开了话匣子,好奇地问道。

“什么狗屁大人物,不过是个流氓头子。”

“得了吧,如果他算是流氓头子,那我也愿意成流氓头子!”

“是谁?”先前问话的那个家伙显然急切地想要知道答案,于是好奇地追问,一旁的老师们用一脸惊诧的表情看着他,然后都惊讶地问道:“什么?!!你居然不知道?最近他可是名声大噪,上次加尔各答主管还去拜访了他呢,这一次,就是邀请了他!”

“那他到底是谁?”问话的人已经快要不耐烦了,说了这么多的废话,就是没有说到重点。

一两个戴着眼睛的老头子靠了过来,“说实话,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这样的人物了。我很看好那个家伙!”

“到底是谁!”提问者终于无法忍受,提高了声音问道。

“泰格.豪斯,那个塔姆萨卢城的城主,新任的。而且据说他可是凭借一己之力,将塔姆萨卢城来了三次洗牌,最后终于降服了所有的对手,可以说是塔姆萨卢城三十年来最强悍的家伙。黑老虎佣兵团的团长,据说这还是没有在佣兵工会注册的佣兵团,这可真是个乱来的家伙。”有些人说话的时候,既有着羡慕,也明显带着惊讶,那种憧憬和向往,大体上和学生那种向往战场一样可笑。

人们往往只在意结果,而忽略了那个烦躁到几欲呕吐的过程,这种欲罢不能的过程,艰辛的令人崩溃。有多少人就是在这个过程上倒下,最后成为一抔黄土,再也没有声音。那些坚持下来的家伙,才成为了真正的传奇,被更多的人知道,也成为了吟游诗人口中的诗歌,使得他们成为历史的主角。

“我的天!是那个疯子啊!”问话人脱口而出,接着又掩嘴收声,周围的老师们都是呵呵一笑,拍着肩膀说道,“说的没错儿,他就是个疯子,而且是疯狂的让人无法忍受的疯子。”

“至少拉夫特三世陛下就无法忍受!”

有人大声地讥讽说道。

“哈哈哈哈……”

众人爆发出欢快的笑声,仿佛那一切都是一场闹剧,带给人极为爽利的快感,宛如嫖妓不给钱一般的痛快,自始至终的酣畅淋漓,使得人们对于那个男人的想象,也就成为了一种茶余饭后的快乐。

最特别的是,如果当初没有一场小小的冲突,或许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于是人们或者感激,又或者痛恨一般地在谈论着喀尔巴阡伯爵,许多人都觉得那个小女儿不过就是个傻逼,智商无限接近零的蠢蛋。如果不是那个嚣张跋扈的小女儿,或许就不会逼迫松叶村三贱客离开穆斯特韦,也就没有塔姆萨卢的三次洗牌,更加没有一个传奇人物的出现。

再接着想象下去,也就没有了纳尔瓦尔地区的危机,也不至于让罗姆帝国千里迢迢地派遣使节团访问纳尔瓦尔,那一切其实都不会发生。

有人曾经暗自想到,如果自己是罗姆帝国的皇帝陛下,怎么着也要给喀尔巴阡伯爵一点点教训,即便这仅仅是迁怒,但是不管怎么说,这的确是很锉的一件事情。矬人干的矬事!

“你们的一张嘴真他妈的恶毒。”

“得了吧,装模作样的家伙!”

于是办公室又陷入了欢快的气氛,更多人在那里讨论着泰格.豪斯的事迹,都觉得那真是无比奇特的人生,如果让自己来上一次,说不定也会有不枉此生的兴奋。

托蒂牵着马匹,走在前面,张望了一会儿,远远地看到了学院门口的队伍,那里满满当当地站着许多人,马车停了老长的两排,雪白的车顶盖上,点亮了几根昂贵的粗蜡烛,车夫们都是擦着汗,马匹吭哧吭哧地打着响鼻,时而甩一下蓬松的尾巴,赶走恼人的虫子。

贵族们都盘算着时间,有几个明显档次较高的贵族,掏出价值不菲的银质怀表,叮当一声,摊开盖子,然后骄傲炫耀地说道:“差不多人就要到了。”

乐队的指挥站的双脚都麻木了,心中却是咒骂了起来:该死的家伙,居然如此不遵守时间。

而蜂拥在一起的贵族们,都是思量着什么,仿佛那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一般,却又显得小肚鸡肠,总算是让人觉得这些家伙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人情味,至少这市井的状态,在贵族身上,也是有的。纷杂的人群张望着街道的两头,忽然有人喊道:“那边过来的十几个人,是不是就是他们?”

“放屁!堂堂城主,怎么可能只带十几个人过来?放心好了,我已经和城门官打好招呼了,一有消息,就会告诉我!”那个贵族应该是个下等爵士,但是此刻他洋洋得意,仿佛自己是最聪明的人一般,周围的人都是鄙夷地投来目光。

只有还坐在马车里的人,才是心境和气质都极为淡定的人,这些人,应该才是真正的大人物。

那些马车做工精良,马匹没有任何一点点杂色,纯种的温血马,高头大马的脖子上挂着九个金质铃铛,高耸的山鸡尾巴毛插在马匹的笼头顶上,仿佛这是巡礼的骑兵团方阵一样,格外的吸引人眼球。一切想要钓凯子的民间美女,商人的女儿们都是在那里寻找着金龟婿,不管怎么说,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将她们包括她们的家族,带入贵族圈子,那才是真正的重点。

不过不同于大多数人在想着歪门邪道,马老大的这种方式,大体上就是以力证道,通过超强的铁血方式,获得认可,而且从表面上来看,效果还异常的不错,至少这里的方方面面,都让他感受到了那种居高临下的快感。他忽然胡思乱想起来,觉得这个世界的皇帝和国王之所以喜欢高高在上,无非就是有着那种俯瞰苍生,将一切掌控在手中的控制欲。

骑着高头大马的马老大远远地望着人群,遥遥一指,说道:“那里怎么那么多人?”

托蒂让一个人前往查探,不一会儿,仆从走了过来,禀报道:“大人,好像是朴茨茅斯城的一些大人物,他们好像是在等候着大人。”

马虎微微一愣,说道:“等我?等我干什么?我又不能让他们的女儿一一怀孕。”

众人都是大笑,托蒂笑着说道:“头儿,估计这些家伙,想要在塔姆萨卢分上一点残羹冷炙,否则,也不会这么上心了!”

马老大点点头,笑道:“就凭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还想在老子的地盘上喝酒吃肉?滚他妈的!”

“哈哈哈哈……”跟着马老大的一群混蛋们都是大笑起来。

听着笑声,离的近的几个贵族仔细地观察了一下远处骑着黑骏马的骑士,定睛一看,才觉得眼熟,这和悬赏令上的泰格.豪斯,不是一模一样么。

于是几个贵族惊呼道:“泰格.豪斯城主就在那里!”

这声音冒了出来,人潮涌动,使得周围的民众都是侧目,等听到说是泰格.豪斯,都是极为惊讶,也围观了起来。那些马车里的大人物,都不约而同地掀开了窗帘,微微地张望,想来他们也没有了那种镇定自若,毕竟,在朴茨茅斯,要让一个城主大人驾临拜访,还真是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这个城主大人,看上去还不是那么好伺候的!

“乐队!乐队!狗娘养的!乐队还不开始奏乐——”

司仪官的咆哮声音,倒是有着一贯的撒克逊的那种风格,塔楼上的人都是听到了音乐,楼下嘈杂的声音,使得老师们都探出了脑袋,盯着楼下的事情。

过道上,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捧着教材,腰间别着长细剑,修长的美腿迈着极为精准的步子,随后在盘旋而上的楼道里停下,站在办公室门口的窗户,向外张望,随后自言自语道:“来的是什么家伙,居然这样大的阵势。”

“是泰格.豪斯,那个疯子,最近被爱沙尼亚王国册封塔姆萨卢城主,空破过不了多久,就会封爵了。”说话的是加尔各答,这个家伙此时的表情,丝毫没有了当初在塔姆萨卢的冲动和迟钝,美女并没有转头,只是不满地说道,“如此站在女士的身后说话,这是非常失礼的行为。”

加尔各答翻了翻白眼,显然他已经习以为常了,他说道:“如果你见识了那个家伙的行为方式,才会知道什么叫做失礼,那简直就是失礼手册的合集,绝对是最经典的!”

美女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平静地说道,“下午我还有一堂剑术课,恕我不能陪你谈论这种事情。”说完,很冷淡地从加尔各答身边走过,这个三十八岁的中年人顿时觉得无趣,望着美女的背影,说道:“我的天,这个女人真是越来越勾人魂魄了。天哪,看来我得更加修行自己的定力了。”

摇着头的加尔各答朝着楼下走去,而顶楼上,探头探脑的撒克逊捏着一只酒壶,那扁平的银质酒壶像是没有装了多少东西似的。一旁的仆人弗莱明在那里忙忙碌碌,一个劲地收拾,地上满上杂七杂八的东西,甚至还有隔夜的碎鸡肉,很显然,这个传奇人物战锤撒克逊先生也是生活极为糟糕的家伙,如果没有弗莱明,恐怕他的生活还停留在原始人的级别。

“我操,这个小子的派头还是非常可以的嘛,至少朴茨茅斯的这群白痴,像苍蝇蜂拥而上的时候,还是显得这样镇定!”撒克逊在楼顶评头论足,仿佛要对马老大定性似的,却惊呼一声,“我操,这个混蛋!”

楼下一阵纷扰,只见十几个马老大的手下们抽出战刀,整齐划一地前进,同事托蒂吼道:“退后!都给我退后!胆敢有再向前者,杀无赦——”

锵锵锵,抽刀发飙的景象,一旦整齐划一起来,杀伤力真不是盖得。

而这个效果也是明显的,马老大凶名在外,谁都知道他是杀人如麻的魔鬼级别人物,比屠夫还要下得去手,心狠手辣宛如史诗级的刽子手,保证让人死去活来。

小心驶得万年船的老小狐狸们都知道,这个家伙可不能用常理来判断,于是都老老实实地在前方候着,许多人的神色都显得恭敬,但是却又少了几分真诚。

马老大在马背上捏着鞭子,居高临下,分外的嚣张跋扈,遥遥喝道:“我说,你们都是来等老子的吗?”

悍匪级别的问话,绝对是震撼人心,塔楼上的撒克逊顿时哈哈大笑,指着远处的马老大,自言自语道:“哈哈哈哈,这个混蛋可真是一如既往啊,和传说的一模一样,怪不得拉夫特三世也得拉拢呢,果然有些实力,就凭这股气势,也得让人敬畏啊!”

“欢迎……欢迎泰格.豪斯城主驾临朴茨茅斯!”

有人不知道如何应对这种无礼的问话,但是还是和预先排练的一样,喊着欢迎的口号。

马老大哭笑不得,心道:还真是跑哪个地方都一样,这些家伙,都是一个德行啊!

马虎拍了一下马脖子,黑骏马缓缓前进,马鞭在半空中骤然挥出,啪啪两声,响彻整条大街,几乎所有人都看到了那个挥舞马鞭的家伙,原来,这个比土匪还要嚣张的家伙,就是传说中的泰格.豪斯啊,果然是彪悍的可怕的啊。如此人物,真是让人无话可说。

“欢迎泰格.豪斯城主驾临朴茨茅斯!”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马老大一阵无语,对着一旁还在惊讶的露丝说道:“看到没有,这就是你所说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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