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一章 罪恶于黑暗之处发生

从奥斯本大厦到研发中心的这一路上,岳斯和诺曼·奥斯本说了很多,包括他个人对人体实验的看法,以及对超级英雄的定位,然后他成功地折服了诺曼·奥斯本,让这位未来的超级反派认可了他关于“超级英雄”的理念,决定暂缓与军方的合作,专心推动岳斯的“超级英雄公司”的项目。

当然,岳斯施展心魔之术,干扰了诺曼·奥斯本的判断,让他潜意识地认同了岳斯的想法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这点在诺曼·奥斯本改变自己想法的原因中占据了百分之八十以上。

岳斯知道自己的能力,他并不是那种擅长说服他人的人,无法靠着语言让他人认同他的理念,更何况他所阐述的理念并不是他真正认同的,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又怎么能拿来说服他人。

除非有着共同的理想与目标,共同向着某个现实而努力。

所以,岳斯举得,还是直接改变一个人的思维来的比较好,就像漫威宇宙中,直接重塑贾斯汀·汉默的人格与记忆一样。

岳斯需要的是一个工具人,而不是合作伙伴。

“科学是一件严谨的事情,诺曼!”

在奥斯本工业的科学研发区域的生化研究所内,一个秃头的科学家对诺曼·奥斯本义正言辞地说到:“我们的体能增强药剂在小白鼠身上的实验你也看到了,它并没有达到我们的要求,百分之百地发挥效果,无法保证百分百无副作用——这种药剂,最终是要用在人类的身上的!”

“如果贸然进行人体实验,最终将导致很可怕的后果……诺曼,还记得药剂研发初期我们进行过的实验吗?那些吸入了体能强化药剂的小白鼠,它们身体的各项基础指标快速飙升,力量、速度、反应能力,自愈能力增强。”

“但是!但是它们无一例外全部死亡,存活最长的一个实验样本,存活的时间也只是按照分钟计数的,复杂到难以测定的化学变化出现在小白鼠的身体里,不明成分的化学物质让它们的皮肤变成绿色,然后肌肉开始**,骨骼虽然经过强化,但是却无法承受肌肉的爆发力,在不断的**中被折断了——大脑无法对身体进行掌控,无法募集肌肉,自己的身体杀死了自己。”

秃头的科学家见到诺曼·奥斯本领着岳斯这个陌生人到来之后,立即诉说着技术上的缺陷,以及宣扬着未完成版本的体能强化药剂的副作用,以及那对实验体所产生的可怕的效果。

这是他身为科学家必要的严谨性,防止岳斯或者诺曼·奥斯本对体能强化药剂有什么不应该的企图。

“你误会了,史·博士(字幕给的是DR·Stromm)。”诺曼·奥斯本说到:“我决定重启体能强化药剂的项目。”

史·博士闻言,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诺曼,你能这样想太好了,我们不应该被眼前的利益而违背科学的本身,不需要急于求成——你打算从哪一步开始?”

奥斯本集团如今主打的两个项目——飞行滑板和体能强化药剂,全部是由这位史·博士负责的,对于研究的进度,史·博士最有发言权了。

“从头开始,从最开始的公式开始,我们要重启体能强化药剂的项目!”诺曼·奥斯本说到:“新的项目名叫‘英雄计划’,是一系列计划的集合体,我们要有新的武器开发,新的人体强化项目。”

“我们的竞争对手,探索航天的新研究项目,是人形飞行盔甲——这个项目,我们也要进行,并且我们要比他们走得更远,把军方的订单从他们手中抢过来。”

只是,不同与诺曼·奥斯本的意气风发,史·博士却表现得并没有那么乐观:“诺曼,你能这样想我很高兴,但是,你要现实一点,我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进行研发,资金方面的缺口非常大——这也是之前一直困扰你的问题。”

“而且,额外立项的话,我们也缺少必要的研究人员,我现在一个人主管两个项目,已经是分身乏术了!”

“史·博士,这些问题总结起来,其实还是只有一个问题,钱的问题。”诺曼·奥斯本拍了拍史·博士的肩膀说到:“为你隆重介绍一下,奥斯本集团新的合伙人,岳斯先生,他为我们带来了大笔的资金,还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只用把资金的问题解决了,公司可以正常地运转,不必担心破产,还能继续向研究项目倾斜资源;人手不够了,那就向外界招收人手,花重金聘请那些知名的教授来参与到我们的研究项目当中。”

说服了史·博士之后,诺曼·奥斯本向着岳斯介绍起奥斯本集团的飞行滑板,也就是后来的绿魔滑板——这套东西不止是滑板本身,而是一整套的设备。

因为一开始设计就是应用在军事方面的,绿魔滑板可以说武装到了牙齿,除了最基础的载人飞行功能外,这架最高时速可达一千公里每小时的飞行棋荷载一吨,前端能伸出刀刃,携带微型空对地导弹十二发,微型机关枪拥有五千发的弹药储备,还有照明设备与喷火设备。

追求的就是在复杂地形下的高机动性与杀伤力。

而这样一种载人飞行器,对驾驶者的要求很高,所以才有了体能强化药剂,增强驾驶者的身体素质,增强他们的神经反应,可以更好地做出一些挑战人体极限的机动动作,不然很有可能把自己玩死。

绿魔滑板的操作是由人类大脑发出的指令,由一种可以直接收集人类大脑信息的外部装置进行编码进行操控——《蜘蛛侠》电影中,奥斯本集团向军方代表展示飞行滑板的时候,非常直观地展现了这一点,虽然只有短短一个镜头,绿魔诺曼·奥斯本就是将那套装置集成到了绿魔头盔上。

除此之外,还有一套盔甲式的飞行服,那是集成了抗荷服、高空代偿服、调温服等多种功能的设备,可以保护驾驶者在高速机动的情况下,免受空气摩擦、低温等多种影响,以及提供必要的防护。

最高时速千米每小时,那可是民航客机的最高速度啊,牛顿第三定律告诉我们,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种高速飞行的状态下,一只麻雀迎头撞上所造成的破坏是难以想象的。

大老板在场,一切都可以加快步伐,说要看实验,那就立即安排人手上场,更何况还有未来的金主在这里。

一个剃着光头的测验人员穿戴好装备,驾驶着飞行滑板,在室内简易地进行着飞行表演,因为不是强化人,身体素质、神经反应都是正常人中较为优秀的那种,却依然没有摆脱普通人的饭费,测验人员的飞行姿态非常地小心翼翼,却依然展现出了不错的技巧,展现了飞行滑板的多种机能。

当然,武器装备什么的,飞行滑板上是一概没有的。

“奥斯本先生,给你一个成为超级英雄的机会,你要不要?”

岳斯笑着对诺曼·奥斯本说到:“如果你答应的话,我可以帮你做到。”

指着驾驶着飞行滑板的测验人员,岳斯说到:“我可以帮助你改进你的飞行滑板,还有飞行服,将你打造成第一位超级英雄。”

虽然是突发奇想,但是岳斯已经有了腹案,在这个世界打造出第一个超级英雄的计划。

……

深夜,一个僻静无人的小巷中,一位女士将她的皮包仅仅地攥在怀中,不安地打量着四周,同时脚下不停,不断地快走着,脚下的高跟鞋与地面敲击,发出“嘚嘚嘚”的声响。

作为美漫中知名的大城市,DC漫画中的哥谭市可谓名声在外,是美漫中犯罪率最高的城市,甚至有了“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的段子。

而哥谭市的原型与超人的大都会一致,都是取材于纽约,只不过哥谭市是纽约夜晚藏污纳垢的一面,大都会则是纽约白天那富饶安定的一面。

但即便是属于纽约阴暗罪恶的一面,哥谭市一整年的各种暴力袭击事件的数目,也只不过相当于真实纽约一个季度的量,可想而知真实的纽约的危险程度,更何况这个时候蜘蛛侠还没有出道,没有大家的好邻居为犯罪分子带来心理上的震慑,以及对良好市民提供实质上的庇护。

正因为这种原因,这位女士才如此害怕,她知道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性,但是她没得选。

“这条路我以前白天的时候走过,离我的家很近,如果幸运的话,再有个三分钟,不,两分钟的时间,我就能回到家里了!”

对她来说,如今的局面实属偶然,只不过是一些小的、倒霉的事件积累起来,例如不小心碰洒了同事的咖啡、将钥匙忘在了工位上,等等这些事情所产生的连锁反应才迫使她不得不采取穿越阴暗的小巷,抄近路回家。

只不过,她不断对自己的暗示,却被现实无情地击碎。

鉴于黑人兄弟担当过此类角色的次数太多,所以,出场的是一个中年白人男性,是典型且刻板的红脖的形象,五大三粗,留着胡须,挺着大肚子,目光凶狠,胳膊上有着纹身,一看就不是好人的那种。

“碧池,站住,把你身上的钱都给我交出来!”

劫匪恶狠狠地朝着地面啐了一口痰,掏出一把弹簧刀,用阴狠的语气对那已经表露出绝望的女性说到。

但是,借着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灯光,劫匪看到了那位女性的脸,心思又变了,这趟他不仅要劫财,顺带劫个色也是可以的——女性虽然长的不是非常漂亮,但是靠着衣着妆容的加持,也很不错。

那位女性看到了劫匪的表情,原本想要破财免灾,把挎包交出去的,关键的证件之类的,她是贴身放着的,虽然损失了一个比较贵的挎包和一些现金,但是算不上伤筋动骨。

但是劫匪动了某些心思之后,这件事就没那么简单,劫色的行为通常伴随着暴力伤害,即便自己配合,也是无法改变对方的暴力行为的。

将挎包从肩膀上拿下,狠狠地砸向了不断逼近自己劫匪,女性掉头就跑,希望借着这个机会分散劫匪的注意力,让对方完成劫财的目标,然后放过他。

但是踩着高跟鞋的她怎么跑得过一个荷尔蒙快速分泌的成年壮汉,尤其是繁殖欲占据上风的时候。

劫匪三两步便抓住了女性,用刀柄狠狠地打在女性的身上,剧痛袭来,女性顿时趴在了地上,一瞬间的疼痛让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就在劫匪准备对那个女性为所欲为的时候,一个人仿佛突然出现一般,就站在两人的不远处,看着劫匪和倒在地上的女性。

“妈惹法克,什么怪胎!”

劫匪看着那个人,对方身上穿着样式古怪的袍子,袖子非常宽大,用一根皮带将袍子的腰部收紧,勒在了身上。

这种打扮很明显不适应剧烈动作,这种衣着放在如今的地方非常可笑,很明显不会是一个正常人。

朝着倒在地上的女性身上踹了一脚,踹得她蜷缩成一团,好似一只大虾,劫匪朝着那个古怪的人亮起了手中的刀子:“滚开,怪胎,如果不像身上被开几个孔,就马上,立刻,妈惹法克的给我滚开!”

“你可曾相信神明的存在?”那个怪人开口说到。

“我特法克?”劫匪被对方的话搞懵了,但是,因为紧张等各种原因,他不想搞懂怪人究竟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准备靠着手中的弹簧刀给对面一些颜色看看。

有可能是红的,有可能是绿色的,也有可能是屎黄色的。

但是怪人的反应敏捷,在劫匪的刀近身之后,立即出手一把抓住了对方的手腕,没有丝毫的擒拿技巧,全靠的是眼力与敏捷的反应,不然握住对方的手腕之后,应该顺势一扭,让对方吃痛松开手,丢掉手中的刀,但怪人只是握住对方的手腕,没有接下来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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